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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近年,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逃避打击的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社会公害。今年1月中旬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集中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专项斗争。前不久,记者深入安徽、江西、福建和上海等4省市,对此进行了采访。仅仅3个月,各地的“追逃”工作成绩显著,当地群众深受鼓舞。

谋事一盘棋 成事一条心

在逃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且埋下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时,增加了一些大案要案的侦破难度,使一些腐败分子逃避了法律制裁,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进程。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已成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本次专项行动要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上级院要积极帮助下级院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对搞地方保护主义,阻挠追逃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公安部提出“全警出动、全力以赴、多策并举”的方针,实行“责任制”,保障落实。江西省一些地方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了专项经费,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共谋大计,并肩作战。截至4月11日共抓获在逃嫌疑人64名。福建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认为,多一个逃犯归案,社会就少一份不稳定因素,法律就多一份威严。截至4月11日,已有54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涉案金额1.6亿元。安徽省在及时部署的同时,还总结“抓逃”经验,促进了追逃工作的进展。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上海市有关部门坚定“谋事一盘棋,成事一条心”的信念,在迅速组织力量缉捕本市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积极协助外省市追捕逃犯,据统计,自去年10月以来,已协助8个省区抓捕犯罪嫌疑人10名。

发动群众 编织法网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广泛动员和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就能编织出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在这次追逃专项行动中,各地“追逃办”都设立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奖励检举揭发具有重要价值线索的有功人员。

各地在追逃行动开始后,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发动群众。上海市、安徽省的追逃小组发出了《致在逃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公开信》。福建省安溪县检察院干警自追逃工作以来,走访了700多名群众和近100名在逃嫌疑人家属,使追逃工作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贪污后畏罪潜逃,一名群众及时举报,使其归案。江西省德安县追逃办干警深入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广泛发动群众。两名犯罪嫌疑人的邻居主动投身到追逃行动中来,犯罪嫌疑人亲属的一举一动都落入办案人的视线,两犯罪嫌疑人走投无路,只好投案自首。

一些检察院的领导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人民群众就是汪洋大海,只要充分发动群众,就能真正编织出一张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的法网来。

法网恢恢 自首才有出路

此次追逃专项行动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要求各地“追逃办”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线,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指出,逃犯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清退赃款赃物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属实,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追捕其他重大逃犯(包括同案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公民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或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给予重奖。这些政策在追逃专项行动中发挥了巨大威力。

在追逃行动中,各地都有数量不等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福建省归案的54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有25人投案自首。安徽省归案的33名在逃职务犯罪疑人中,有11人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政策感召下,江西省共有19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占归案总数的31.2%。

追逃专项行动仍在继续。一张巨大的法网正在张开,犯罪分子将没有藏身之处,只有自首才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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